【明報專訊】19歲青年聲稱抵不住沒有車牌的15歲友人多番請求,將父親的私家車交給對方駕駛,但因車速太慢惹起巡警懷疑而被截查,19歲青年見狀把自己的身分證及駕駛執照借給對方交警方查閱,自己則訛稱沒帶身分證,最終被警員揭發。19歲青年昨於裁判法院承認協助及教唆他人無牌駕駛,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3項控罪,獲准保釋候判,裁判官明言或會判監。 案發於今年4月29日晚上約9時,一輛警車巡經西區域多利道時,發現有私家車在西島中學附近以慢速行駛,遂上前截查。車上的何姓首被告(15歲)應警員要求出示寫上「詹狄兒」名字的駕駛執照及身分證。警員其後要求次被告詹狄兒(19歲,小圖)出示身分證,但詹說銀包留在何的家中,又稱忘記身分證號碼。 車速太慢遇警截查 何後來帶警員返家取銀包,其間警員發現詹曾以短訊詢問何的身分證號碼和出生日期,並發現何的樣貌與其出示身分證上的相片不同,遂拘捕兩人。 控方在庭上透露,詹今年5月曾因刑事疰a而被判守行為。辯方求情時說,詹的父親是室內設計師,常穿梭中港兩地,並已與詹的母親離婚。詹現時與祖母相依為命,並需定期帶祖母覆診。詹應考文憑試後未有升學,任職藥房職員,但他現已打算重考文憑試。辯方指詹因愚蠢而犯案,上庭前才知道妨礙司法公正會被判監,已深感後悔。 裁判官指妨礙司法公正罪一般會判監,但考慮次被告年輕,決定索取其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判刑。至於被控無牌駕駛等3項控罪的首被告,其案件將轉往少年法庭審理。 【案件編號:ESCC34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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