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日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認為現行法例要求年滿21歲才可參選立法會,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指要把參選年齡限制下調至18歲。觀乎世界各地近年都現參政年輕化的趨勢:今年英國大選就誕生了一名年僅20歲的國會女議員Mhairi Black,成為英國350年以來最年輕的國會議員。在台灣,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的薛呈懿,以25歲之齡成為全台最年輕縣議員。 西方多國例如英國、奧地利和澳洲等,各級議會選舉的參選門檻都是18歲;在內地,年滿18歲就可參加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美國和台灣的參選門檻較高,前者要25歲才可參選眾議員、後者至少要23歲才可以參加直轄市、縣市議員或立委。 英國早於2006年把參選議會議員的年齡限制由21歲下調至18歲。2015年,英國國會議員的平均年齡是50歲;本港上屆區議會議員的平均年齡是46.3歲、現屆立法會議員平均年齡約5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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