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5歲富家女在淺水灣豪宅墮樓身亡,揭發她、其胞妹及母親一直無證居港。其英籍及菲籍父母日前承認逾期留港及未為兩名女兒登記出生個案等罪,求情稱為了保護女被告身分而被迫沒為女兒領取出生紙。裁判官昨斥責兩被告自私,剝削女兒權利,認為女被告不是在特殊因素下非法留港,判囚一年;男被告則因角色被動,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 女被告庭上擁別家人 裁判官蘇惠德宣布判處女被告Herminia P Garcia(53歲)入獄一刻,兩被告的15歲幼女難掩失望之情,案件多次提訊時均表現冷靜的她不禁傷心落淚。雖然她的父親、男被告Nicholas Jason Cousins(57歲)其後獲判緩刑,免受牢獄之苦及能夠繼續在怡和保險工作,仍難解幼女對母親的擔心。散庭後,女被告步入犯人欄前,依依不捨地與男被告和幼女擁別,又與到場旁聽的朋友揮手道別,其間有人大喊「Be brave(要勇敢)」。至於女被告服刑完畢後會否被遣返家鄉菲律賓,仍是未知之數。 官:剝削女兒權益 蘇官判刑時稱,女被告於1995年認識男被告時已非法留港,雖然兩被告與其他父母一樣,在能力範圍內為女兒提供最好的生活條件,但女兒在港沒有合法身分的情G持續,兩名被告的決定毫無疑問是自私,剝削女兒的權利,令她們未能參與任何需要使用身分證的活動。 辯方昨求情稱,兩名被告的判刑將直接影響15歲幼女的將來,女被告因未能於菲律賓與其前夫離婚而被迫非法留港,認為本案有特殊因素,要求判處緩刑。 惟蘇官不認同,指每名逾期留港者都有其個人原因,他們在港逗留期間均會建立本地連繫。蘇官認為女被告犯案非出於特殊因素,不適合判處緩刑,否則會給予社會錯誤信息,鼓勵他人非法留港。 蘇官稱,女被告於1999年誕下長女時已逾期留港5年,其後同年3月,女被告隨即懷有幼女。身為父親,男被告當時的選擇有限,角色被動。蘇官認為男被告為家中經濟支柱,情G與女被告不同,判處他緩刑。 【案件編號:ESCC2530/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