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9歲中菲混血兒勞美蘭因患原發性肺血壓高,急求屍肺續命,同患原發性肺血壓高、但成功換肺的過來人得聞美蘭消息感到心痛。37歲的賴飛燕2007年病發,開始不斷喘氣,兩年後惡化,24小時連荇餺虩煄A苦待4個月後終能換肺,自此她積極宣傳器官捐贈,並與患病時不離不棄的男友成婚。重生的她更珍惜生命,「我的生命是別人給我的,代表有一個人(因此)要離開」,期望更多人支持捐贈器官,並為勞氏一家打氣。 「我的生命是別人給我的」 向來健康的賴飛燕,29歲那年突感氣喘、走路疲累,持續數月,有次曾在街上不適送院,一度被誤診血管交錯,其後到私家求診才確診原發性肺動脈血壓高。她服藥一年後病情轉差,需靠氧氣機協助呼吸,2008年底更要輪候O型血屍肺,醫生當時一度評估她僅餘數月性命,更說「香港換肺個案不多,要有心理準備」。 步步氣喘 廳到洗手間半小時 賴飛燕稱,輪候期間她一直在家休養,肺功能太弱令她坐立難安,每移動身體便會喘氣,由客廳走到洗手間小便也需至少半小時,夜間更因呼吸困難只能睡到4小時,病情惡化後更要24小時戴荂u貓鬚」(氧氣機導管)供氧。換肺機會本渺茫,她甚至曾「空歡喜」,2009年2月某日黃昏她接到院方消息有合適的屍肺可供移植,但半小時後又指該肺不適合她,令她頓感失望。 黃昏空歡喜 晚上「真的有肺」 但皇天不負有心人,當日午夜她便獲醫院通知「今次真的有肺」,「那時(腦海)空白了,開心多一點,完全不怕(手術)」。她感慨,同期曾有年紀相若的肺病女生比自己排得更前,卻等不及屍肺便離世,因此十分珍惜這個重生機會。 常運動 證換肺者活得健康 賴飛燕稱,早有計劃30歲前結婚,「誰知發生這樣的事」,她一度向當時男友提出分手,惟對方卻不離不棄,更主動調至夜更工作以便日間照顧她,換肺後二人終完婚。飛燕如今經常跑步、踩單車增強運動量,又積極參與義工服務,盼能做「成功例子」,向外界證明器官移植病人可活得更健康。 飛燕說,見到勞美蘭的新聞令她憶及當年患病的苦G,明白換肺機會得來不易,期望為勞氏一家打氣,呼籲有心人能捐出器官助人。 明報記者 梁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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