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大選投票日臨近,選戰也日趨激烈,士嘉堡某些候選人未經業主的允許,在私人物業的草地上或者圍欄上設置宣傳牌,涉嫌違犯了市府的附例。
在多市士嘉堡區冰梨路(Brimley Ave.)沿線,3大黨候選人的宣傳牌梅花間竹般釘在民宅的圍欄上,幾乎是有你一張就有我一張,選情的激烈由此可見一斑。
但有市民向當地市議員李振光投訴稱,某些候選人在其圍欄上釘宣傳牌時,並未徵得他的同意,引起他的反感,因此要向市議員請教如何處置。
李振光在回覆這位市民的電子郵件中稱,根據加拿大選舉法,候選人有設置宣傳牌的權利,但不能違反省府的法例和市府的附例。如果這些宣傳牌對行人和車輛構成了威脅,市府會將其取走,毋須徵得候選人的同意。
此外,多市政府附例規定,候選人在私人物業的草地上或者是圍欄上設置宣傳牌,需先徵得業主的同意,否則業主可以向候選人辦公室投訴,要求將宣傳牌拿走。如候選人拒絕拿走,業主可自行將宣傳牌取走並丟棄。
有的業主將宣傳牌丟到路上,李振光議員稱,如果業主已經接納了宣傳牌,就不應將其扔到市府的產業上。
他指出,候選人如違反市府的附例,涉及的每一張宣傳牌要罰款25元。
市民可以打311電話向市府投訴,並說明涉嫌違例的宣傳牌所在地址,違例的候選人的名字。
有人反感候選人的牌子「不請自來」,也有居民並不在意,甚至讓3大黨候選人牌子並排插在自家的前院。
在貝治芒路夾麥尼高路地區的一戶潘姓華人家庭,就出現這樣的景象。潘先生說他還沒入籍,但她的妻子將會去投票。「她當然只會去投某一位候選人,但另外兩家,就算我們不讓插,他們也會去別的地方插,那就乾脆讓他們一起插吧。加拿大的黨爭沒那麼厲害,沒所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