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鐵工程較批出合約款項「用突驉v,政府及港鐵卻未有如其他超支基建工程般,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有立法會議員稱背後涉及多項政治因素,包括年底的區議會選舉,以及高鐵工程超支究竟應由誰埋單,政府及港鐵至今仍未達共識。 運輸及房屋局回覆稱,路政署初步完成審核港鐵提交高鐵工程的最新預算及完工日期,目前正就一些事項向港鐵尋求澄清,完成審核後會向公眾及立會匯報。 超支誰付未有共識 政府過往在處理大型基建超支時,都會在預算用盡前申請追加撥款,如「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政府於2013年底已表明追加87億元額外撥款,但今次高鐵工程早就傳出超支多時,政府卻束手無策。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說,因政府及港鐵仍未就高鐵工程超支金額責任問題達共識,加上最終工程費用仍未知會否封頂853億元,又適逢年底是區議會選舉,相信政府不會在這敏感時刻提出追加撥款申請。 追加撥款有難度,但田北辰稱政府與港鐵簽署的委託協議內,港鐵無權就超支金額墊支,否則會引起小股東追究法律責任,故政府及港鐵均面臨兩難。他說,港鐵與承建商簽訂合約列明,港鐵有權在指定限期內要求承建商停工毋須賠償,一般是大約兩至三個月;若未有追加撥款,不排除港鐵會採取有關措施作拖延。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質疑,政府現時做法是違反正常財政紀律,明知有大筆超支卻不肯面對現實,形容高鐵項目財政每日也在惡化,「高鐵超支與『一地兩檢』問題相同,政府明知有問題,但一直無解決,只是想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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