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牌移民顧問王迅(Xun Wang,譯音)判刑聆訊昨日進行,檢控官哈珀(Bruce Harper)提交調查報告指,王迅的公司為客戶造假收取的顧問費總金額估計高達1000萬元,當中王迅個人的獲利即高達270萬元,牽涉其中的楓葉卡及入籍申請人數高達1200人,大多數是中國公民。哈珀在庭外更表示,他們將因申請文件中造假,被撤銷永久居民或公民身分。
哈珀說,王迅承認8項罪名,同時違反《移民法》、《刑事法》及《入息稅法》,屬於嚴重犯罪,而犯罪時間長,且對移民制度的公正造成破壞,他建議對王判監7.5年。不過,王迅律師向法官求情,指王迅主動認罪且協助調查,縮短本案司法過程,請求法官減輕刑期至2.5年。
王迅被指為客戶在申請楓葉卡,或申請入籍時提供假的居住證明,包括在中國護照上蓋假的出境章,製作假的學校證明,假的僱用證明,並且逃稅,他在今年7月總共承認8項罪名,分別是4項違反《移民法》、2項違反《刑事法》偽造文書、2項違反《入息稅法》逃稅及違法領取工作入息退稅的罪名。王迅逃稅金額高達73萬元。
哈珀向法官提交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對王迅的調查報告,說明王迅從2007年開始為客戶申請造假過程。他說,移民部開始對王迅的造假懷疑,是發現在卡加利的一個地址,竟然被非常多的申請人用來作聯絡地址,因此察覺到不尋常。
哈珀說,一般由移民顧問代辦的申請,本來也可用移民顧問為聯絡人,但王迅代辦的申請,卻不用王迅名字,而是用申請人名字,用的是同一個地址,反而引起懷疑。
報告指出,CBSA是在2012年開始調查王迅案,前後歷經兩年時間,主要調查王迅所屬兩間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 Ltd.以及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並且在一次搜查當中,查獲165本中國護照,但本案牽涉的申請人其實更多。哈珀說,而那165本護照只是其中一次搜查的結果,牽涉的申請人高達1200人。
哈珀說,這1200人,有的是申請楓葉卡換新卡,有的則是申請入籍,當被問到後來究竟有多少人已取得公民資格,他表示無法提供具體數字,但確定已有不少人入籍。
他在庭外補充說,根據《移民法》,凡是在申請時造假,即使已經取得永久居民或公民身分,其身分均將被撤銷。
王迅代表律師克拉克(Ritchie Clark)昨日表示不反對CBSA調查所得到的犯罪事實,但向法官求情,指王迅自行認罪,同時協助調查,希望減輕王迅的刑期至2.5年。
克拉克還提到王迅的公司關門之後已無收入,事件對家庭經濟造成打擊,但法官中斷克拉克的說話。法官說,從事非法生意的王迅現在因為被抓而無收入,這就好像靠販毒為生的人被警察抓了,沒有收入一樣,並非可以同情的因素。
克拉克又舉出過去其他違反《移民法》的嚴重案件為例,最多只被判刑2年或3年,例如在2004年涉及販賣人口,使用假文件教唆兩名中國女子賣淫的華裔伍偉志(Wai Chi Michael Ng),被控4項罪名才被判刑15個月,說明檢控官要求判刑7.5年並不合理。法官在聽取雙方陳詞之後,將於10月23日宣布判刑。
受僱於王迅的7名員工,也因為涉及移民造假及詐騙等罪名,在今年2月被檢控,其中兩人,分別是李文亮(Wen Liang Eric Li,譯音),以及何曉峰(Xiao Feng Heki He,譯音)仍然不知去向,法官已在6月發出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