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黃大仙龍星選區的一名登記選民、73歲家庭主婦蔡熙君。蔡熙君被控涉嫌在2011年區議會龍星選區的選舉中,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須於明天(周五)到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據悉,蔡婦為當年區選的候選人蔡六乘的姊姊,選民登記地址並非她當年的實際居住地。 為2011年區選候選人之姊 廉政公署表示,在2014年底接獲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罪行。被告於案發時為2011年黃大仙區議會選舉(龍星選區)的登記選民。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1年11月6日,在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明知她無權在黃大仙(龍星選區)投票,卻在鑽石山龍蟠苑商場的投票站內投票。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 2011年龍星選區的選舉有3名候選人﹕譚香文、註冊中醫師及當區區議員蔡六乘,以及陳維新。譚香文獲2862票,以53票之微險勝多年來的老對手蔡六乘。蔡六乘曾於2007年區選擊敗譚香文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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