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逾千宗的選舉事務上訴個案踏入第四天聆訊,署任總裁判官馬漢璋批評處理有關上訴個案時間不足,其中要求法庭在9日內調查逾千個被反對案件,認為情G接近荒謬,他促請延長時間處理新登記選民、法庭聆訊上訴案件及處理覆核申請,認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律政司應檢討,循立法會作出修例。
政制局﹕早前已延長14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回應指自2015年起,將公眾查閱臨時選民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提出申索及反對的期限,以及審裁官處理相關聆訊的整段時間,已延長了14天,有關修例於2014年7月由立法會通過。對於選民登記資料的確實性、懷疑濫用投訴機制,局方會茪漎膍s應對,使選民登記制度能夠與時並進。
署任總裁判官馬漢璋稱,政制事務局及律政司應檢討時限問題及推動修例,相信立法會為了選舉公正,會改善法例,法庭同時亦會繼續努力工作。馬官續表示,現時有逾18萬的新登記選民,加上眾多投訴案件,社會對選舉意識迅速提高,但在處理新登記、公布臨時選民登記冊、作出反對通知書及處理上訴案件等各方面的時間十分有限。
倡法庭聆訊上訴延長4周
馬官認為,選舉事務處的工作困難,制度對選舉事務處、法庭和市民各方都十分不公道。他解釋,法庭必須有足夠時間處理上訴案件,這是維持選舉公正的重要因素,但現時法庭要在9日內調查逾千個被反對案件,情G接近荒謬程度,建議可延長兩星期去處理新登記選民,以及延長4星期讓法庭聆訊上訴案件,另外延長1星期處理覆核申請。
何俊仁:有人為種票仍大量改地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認同裁判官意見,現時制度有漏洞,「其實我]M家睇到麰荇蚰u係好小部分,有好多為鷚堬鴾H仲鰫O段時間內大量更改地址」。他指選舉事務處人員根本無法負荷查證,對法庭亦造成壓力,如果法庭有上訴錯漏,他指應該爭取司法覆核。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則表示,今次千多宗投訴是過去多次選舉前所未見,斥責有人查閱臨時選民登記冊後,在未有實際證據時,便以「一屋多姓」或以商業地址為由提出反對。葉並點名指民主黨副主席尹兆堅提出的投訴不接納機率「有幾高」,提議日後除了需延長時間,更需改善投訴機制。
另外,柴灣區議員李進秋陪同被社民連曾健成「阿牛」投訴地址有問題的市民梁女士到庭。針對梁女士的上訴其後遭駁回,李在庭外指「搞事者」浪費公帑及擾民,令另一名102歲老伯也因此向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