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民間電台發起人曾健成等5人,早前被裁定在2012年10月在政總外聲援數碼廣播DBC復播期間無牌廣播等罪,被判處罰款。惟眾人事後均沒有繳款,遭警方發出拘捕令。梁國雄與另外兩人隨即繳交罰款,曾健成與成員潘達強則拒絕繳款,稱相關電訊條例箝制言論自由。由於兩人所涉及的傳票只能判處罰款,不能判監,裁判官需時閱讀文件,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8日)判刑。 曾健成與潘達強昨就欠交罰款到警察總部自首,其後被押解上庭。曾健成於庭上指自己「無犯罪,只係違法」。 政總外無牌廣播 裁判官起初稱考慮將兩人收監,曾健成隨即指「今次判我入小監獄,但全港700萬人,包括法官你都坐緊言論自由鴾j監獄。」曾與潘其後獲准保釋候訊,但兩人強調其保釋金不可與罰款對}。 【案件編號:ESS14074、77、80、84、87、89、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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