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尼辟1日加新社電)溫尼辟市1名男子無視陪審員傳票﹐更挑釁法庭人員「上門抓我」。他已認錯和道歉﹐並需繳納罰款150元。
男子說﹐他現在知道﹐司法系統不容藐視。
法庭給男子「陪審員6417號」的代號﹐他上周不聽傳召﹐不肯到法庭候選陪審員﹐違反《陪審團法》(Jury Act)﹐罪名成立﹐在周二道歉。
240多名市民收到陪審員傳票﹐上周到溫尼辟市中心法庭報到﹐讓法庭揀選4名陪審員﹐協助法官審案。
但6417號陪審員沒上法庭﹐他在早前多次電話中發怒﹐對法庭人員說不會出席﹐又說他不用遵守傳票。
法官馬丁(Chris Martin)說﹐在電話談話中﹐男子「對多個出庭群體發表族裔歧視觀點」﹐還對法庭人員說﹐除非法庭使用武力﹐強迫他出庭﹐否則他不會上庭﹐然後憤然掛掉電話。
法官馬丁主理上周的陪審員揀選程序﹐他知道男子缺席﹐於是下令逮捕他。
警察到他的寓所﹐很快找到他﹐男子在法院拘留室逗留了將近3小時﹐才被押上法庭。
法庭給他機會道歉﹐他卻抨擊庭吏浪費他的時間。
馬丁周二說﹕「他自認司法系統的無辜受害人﹐全無歉意﹐看來對自己和自己的行為滿意。」
《陪審團法》規定﹐民眾不聽陪審員傳召﹐最多判監30天﹐或是罰款500元。馬丁法官釋放男子﹐給他數天時間﹐反省自己所作所為﹐下令他周二上庭。
男子周二對馬丁說﹕「我明白了﹐省政府將公民義務列為很高的優先急務。」
馬丁判罰男子150元﹐並說潛在陪審員應以此為鑑。
法官表現﹕「陪審員傳票不是一個要求﹐而是法庭的命令。它不是邀請﹐而是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