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資深懲教人員指出,署方不容許在囚者任意改選餐單,主要是考慮在囚者是否有此需要,更直言在囚者生活水平不能高於獄外,「社會接唔接受到佢](在囚者)好似度假營咁?」 懲教署昨回應稱,署方主要提供4類膳食,所有新收納的在囚者均獲以飯為主糧的中餐,若在囚者有合理理由,可申請改選印度餐、西餐或素食。署方另有提供29款附屬餐類以配合在囚者的特別需要,如在囚者因健康或宗教理由不吃豬或牛肉。 至於西餐分量及選擇是否較中餐多,該懲教人員稱,華人早餐一般較豐富,故午餐會較清淡;外國人則相反,早上只吃麵包,中午才是正餐,但申請人以中西式的午餐作比較,故得出西餐較豐富的結論。他又解釋,吃不同餐的在囚者分開進食是為了容易管理,避免出現「你畀塊麵包我啦」、「你畀塊芝士我啦」的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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