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旅遊保險條款各異,本報檢視多間機構的旅遊保險細則,若旅客在港府發出旅遊警示前已出發,承保範圍不會改變,意外傷亡的賠償額視乎個別保險公司規定。但有保險公司表示,不保障旅客自招危險、叛亂、政變或恐襲而引致的索償。今次曼谷爆炸施襲者動機未明,若爆炸被當地政府定性為恐怖襲擊或民亂,保險條款若列明不保事項包括恐襲,便不會有賠償(見表)。 紅色旅警前出發 承保範圍多不變 匯豐銀行的旅遊保險由AXA安盛承保,若投保人已出發,承保範圍不會因紅色旅警而改變,但不保障因自行暴露於不必要危險、叛亂、軍事政變或恐怖主義活動等引致的索償;今次爆炸中傷亡港人是否獲賠,要調查後才可確認。AXA安盛補充,若投保人在港府發旅警前投保,最終決定不出發紅色警示,可取消保單及退回保費;黑色警示下則獲賠償已支付而無法退回的團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等,最多5萬港元。 英國保誠表示,若投保人繼續出發,行程仍然受保,包括恐怖襲擊引致的傷亡,但「民亂」則不承保。保誠就今次事件作特別安排,投保人可因取消旅程索償已支付而無法退回的團費、住宿費及機票金額的50%,最多1.5萬元。若改發黑色警示則可索償100%,最多3萬元。旅客在紅色旅警下仍可為未出發旅程投保,但除非改發黑色警示,否則不可因取消旅程索償。 另外,三井住友保險酌情擴闊取消及縮短行程之額外保障至紅色旅警,但昨上午11時後的曼谷保單,因爆炸事件屬「早已知悉風險」,引致的損失將不獲賠。 香港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前主席潘榮輝指出,如出發前沒有購買旅保,不可於當地補買。他提醒旅客盡量遠離危險地區,「買旅保都係求安心,唔係諗住博佢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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