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繼上周六(15日)九龍城發生兩隻初生花貓疑遭虐殺棄屍停車場後,昨日葵涌揭發更殘酷殺貓事件,一隻貓被發現「肚破腸流」伏屍公園草叢,疑遭人虐殺;警方暫列虐待動物案處理,暫未有人被捕。事後貓屍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檢走,以作進一步檢驗確定死因。 現場為石蔭梨木道公園。消息稱,昨晨6時許,一名55歲姓劉男子到上址運動期間,發現一隻約14吋長花貓倒臥公園草叢,遂行近查看,赫然發現貓兒已經「肚破腸流」,死狀恐怖,大驚通知公園職員及報警。其間疑職員為免引起市民不安,在草地上用石頭標記發現貓屍位置後,將貓屍移到垃圾房等候調查。 警員及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調查,證實貓屍屬成年雄貓,根據貓屍身上傷痕及內臟完整,估計並非被狗襲擊,認為死因有可疑,不排除遭人虐殺,但死因有待進一步驗屍確定。警方暫列作虐待動物案處理,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3隊跟進。 愛協:屬偶發事件 個案未見上升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表示,貓屍會送往漁護署解剖,以確定死因。對於3日內發生兩宗貓疑遭虐殺案,發言人認為只屬偶發事件,初步認為沒有關連,而近期有關個案數量也未見上升趨勢。 犯罪學家:或為宣泄 只向弱者施虐 香港城市大學犯罪學家黎定基表示,殺貓者會有不同原因或動機,如以往對貓有不愉快經歷、曾被貓嚇倒或被貓抓傷,甚至可能因為分手的前伴侶有養貓等,都可能導致其作出傷害貓兒的行為。此外,犯案者可能因對社會某些事情感到不滿,卻又無力反抗或挽回,便遷怒於無權勢或沒有反抗能力的小動物身上。亦有人可能因性格上差異,如年幼時被欺負,成年後產生向弱者施虐的心態等。 黎定基指出,犯此類案者均是沒有愛心及同情心的人,而他們只會向一些比自己弱勢者施虐,對強勢者則不敢發作,將憎恨和不滿轉移後以宣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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