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衛香港運動」女成員郭綺華去年7月6日攜帶「碌柚葉」到《城市論壇》,指罵剛出獄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是「監躉」,更拍打梁的左肩,經審訊後她昨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則不成立,被判罰款3000元。裁判官指案發時有多名中學生在場,斥被告立下極壞榜樣。 裁判官蘇惠德裁決時說,單憑被告郭綺華(60歲)指罵梁國雄「監躉」,不足以證明她有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且案發時的混亂或因梁國雄而起,遂裁定被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不成立,但認為公眾會譴責她人身攻擊的做法。至於郭被控的普通襲擊罪,官指其中3名控方證人均誠實可靠,不相信被告出於自衛,遂裁定該罪罪成。 擾亂秩序罪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襲擊過程「好輕巧」,請求輕判。 裁判官指被告出席《城市論壇》不是為討論,更謾罵及羞辱持不同意見的人,但考慮被告初犯,且可能是梁國雄出手在先,遂判她罰款。《城市論壇》主持謝志峰昨到庭旁聽,庭外他表示信服裁決,並指被告所為影響節目,令他「成個人心情忐忑,影響表現」,又指將加強論壇保安。 【案件編號:ESCC3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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