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義是廣義概念,在不同群體有不同定義,但一般被認為是達到公正、公平。現代社會多以法律維護公義,而以法達義是法治(rule of law)的最高層次,當中「義」可包括﹕
˙商議性公義(deliberative justice)
要求法律能設立理性的商議程序,協助持不同公義觀的群體參與涉及他們權益的行政及立法決定商討,作出理性及可增強相互了解及尊重的對話。
˙程序公義(procedural justice)
程序公義指行政及執法機關,應該遵循法定的程序、準則(如公平聆訊的權利)辦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指出,程序公義沒有必然具體內容,往往視乎受相關管治決定影響的人是否感到被公平地對待。
˙公民權公義(civil rights justice)
公民受人權法規的保障及有參與選舉的政治權利。
˙社會公義(social justice)
社會公義可理解為社會資源公平地分配,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亦是對人權、人的尊嚴、自由、平等權利的肯定。
■全球化
貧富懸殊×商議性公義
全球貧富懸殊問題日益嚴重,財產分配不均,社會資源及財富只掌握在一小撮人手堙C2014年10月,美國聯儲局主席耶倫警告,「號稱平等機會」的美國正面臨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以來貧富差距最嚴重的時刻。耶倫引述數據指出,2013年全美最富有的5%家庭,擁有全國總財富的63%,同樣的數據在1989年時是54%。貧富懸殊除了涉及社會(如教育平等)及經濟問題外,還與公義有關。美國華爾街中人和最富有1%的資本家玩弄財技,造成2008年金融海嘯。
美國政府動用大量公帑救助金融企業,資本家很快收復失地,但真正受害的是平民百姓,陷於巨額負債的泥沼,經濟停滯不前的幾年間,青少年就業極為困難。2011年,美國發生「佔領華爾街」運動,抗議政府在制定政策前未有聆聽貧窮者的聲音。
■現代中國
公民權利×公民權公義
2012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指出四大改革方向,包括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人權保障、提高司法能力和實踐司法為民。2014年10月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重點討論「依法治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雖然官方明言推動社會公義,但似乎整體人權情G未有改善。內地公民組織「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以「自由、公義、愛」為運動核心價值,通過介入公共事件來改變具體制度和公共政策。許志永積極推動教育平權,希望消除因城鄉戶籍制度衍生出無城市戶口就不能在城市讀書的教育不平等。他指出中國最大的社會不公義是政治權利不平等(公民參與度低),認為必須引進自由競爭的民主憲政制度,才能解決當前面臨的社會不公問題。許志永2014年1月被中央政府控以「擾亂公共秩序」,被判有期徒刑4年。
■今日香港
電視牌照×程序公義
2013年10月,香港電視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失敗。有意見認為政府處理不公,涉違程序公義,亦只用「一籃子因素」來解釋結果。不過,政府反駁稱行政會議已向申請者披露4份顧問報告,包括評核準則,並在法律基礎上給予充足時間和機會,讓申請者多輪回應和申述,認為過程符合程序公義。另外通訊事務管理局於2014年11月已經向行會呈交建議,認為亞視整體表現未如理想,對能否持續經營「深存疑問」。政府2015年4月始決定不續牌,亦被質疑不符程序公義,特首則稱是根據法律下的程序公義來辦事。
地產霸權×社會公義
地產霸權(developer hegemony)一詞源於地產巨頭的前私人助理潘慧嫻2010年出版《地產霸權》一書,指大地產商壟斷樓宇供應,影響力更延伸到零售服務業及公用事業,變相控制香港發展,造成貧富懸殊,資源分配不公等社會問題。
專欄作者言士在〈社會公義與道德消費〉一文中,質疑部分港人面對地產霸權時沒有以行動支持被壓迫的小商戶。作者提出道德消費的概念,即非單純地以價格、方便程度及喜好來作消費決定的基礎,而是「將社會公義、道德等因素放在消費的考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