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昨指在2013及2014年間接獲68宗涉及「飛行里數」兌換投訴,當中有投訴人不滿提前一年兌換農曆新年往日本的機票,仍要候補等機位;亦有成功兌換香港至台北的來回機票,但臨飛前一個月才接到機票過期、須補收120美元(約900元)附加費的通知,經消委會介入才撤銷收費。消委會指熱門航線的機票兌換如「抽獎」,又提醒市民留意里數兌換的條款細則。 本港提供飛行里數兌換的「亞洲萬里通」,條款亦有訂明航空公司有「絕對酌情權」限制提供航空獎勵座位數量,或設「禁用管制期」以在相關期間停止獎勵兌換。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稱不時與伙伴航空公司磋商,務求調整獎勵機票的供應量,會員可在確認兌換前選擇候補機位,而機票有效期為一年,會清楚註明在電子機票及網頁上。至於禮品方面則不可退款或退換。 提前一年要候補 飛前一月要加錢 消委會在2013年及2014年,分別接獲42宗和26宗涉及飛行里數兌換的投訴。當中投訴人楊先生稱,早於去年2月以飛行里數,兌現今年農曆新年間往來札幌的機票,但對方稱「只有候補機位」,而投訴人透過該航空公司訂購同一航班機票,卻完全無問題;嘗試向飛行里數公司投訴,熱線卻要等一個多小時才接上。另一個案的蔡先生指出,早在2013年4月換領同年10月往來台北的機票,亦有電子機票確認,但9月卻收到飛行里數公司通知,指其機票在6月已過有效期,須附加120美元才可使用。至於禮品方面,亦有旅客以7.6萬里數、附加「840元」換取行李箱,但確認後才發現交易金額是美金,卻無法退款,而所附加的840美元(約6500港元),較該行李箱零售價約5000多元更貴。 當中蔡先生的個案經消委會介入,已撤銷相關附加費用;但禮品方面,飛行里數公司指禮品的貨幣單位顯示清晰,里數積分一經扣除亦不會退回。 黃鳳靮計劃透明不足 宣傳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直言,熱門航線的機票兌換如「抽獎」,機航配額、手續費都受公司的條款約束,建議用家及早查詢,又提醒市民要留意條款細則,換禮品應先格價。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靮h稱,飛行里數計劃透明度不足,包括無清楚交代會預留機位數目;被問及無相關資料會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她稱需視乎條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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