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膠袋徵費昨全面實施,無密封包裝的食物,以及隨服務提供的膠袋則獲得豁免,市民購物索取膠袋至少要付5毫。有商戶自行減價應對,向顧客提供5毫優惠,變相令顧客索取膠袋亦不用額外付錢,但環保署指此做法不算違規。 環保團體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膠袋徵費不只是要收錢,最重要是有效喚起市民少用膠袋的意識。他指出,膠袋費由2009年首階段膠袋徵費至今一直維持5毫,未有反映通脹,建議政府應訂立目標,如在一年內減少九成膠袋使用量,若不能達標,則要研究增加膠袋徵費。 昨發兩口頭警告 環境局長黃錦星昨出席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時指出,由於第二階段膠袋徵費豁免範圍較大,當局年中會再檢討,環保署會增加人手巡查執法,條例實施首月會以教育宣傳為本。環保署發言人指出,昨日共巡查了超過300個零售點,共發出了兩個口頭警告,包括餅店和涼茶舖。 記者昨日到港九商戶,發現有商販自行減價應對膠袋徵費。油塘有報販昨日自行減價5毫,顧客索取膠袋變相不用額外付錢。報販鄭太說,報紙不論有沒有膠袋原一律售7元,但昨日買報紙「免膠袋、免紙巾」售6.5元。鄭太說,顧客習慣難改,昨仍有不少顧客索取膠袋,報攤亦備有一疊已入膠袋報紙,照賣7元。 連鎖店759阿信屋上月起發起「環保錢」計劃,若會員自備購物袋、一次過購物滿50元,可獲獎賞5毫「環保錢」留待下次購物用,但「環保錢」不能用作扣減膠袋費。 阿信屋推自備袋獎賞 環保署昨回覆查詢指出,若商戶有方法鼓勵市民少用膠袋,自行減價不算違法。發言人重申,如顧客要索取膠袋,商戶便要收費每個至少5毫;若商戶推出涉及法例所禁止的回贈或折扣優惠,署方會適當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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