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從內地移居來港的山水畫家利乙鋒,去年乘國泰航班由新加坡返港,在機上疑不滿空姐遲遲未有給他熱水,涉用杯擲向空姐,令其腰部被擲瘀。利昨否認「飛機上普通襲擊」受審,他在庭上堅稱沒有擲杯,又指當時欲取水服藥,但等逾20分鐘不果,已「超過男人忍耐力」。惟他承認當時因無法服藥,令他「性格升高驉v,變得脾氣暴躁。 利:沒擲杯 等逾20分鐘超出忍耐力 事主賴詠文供稱,案發於去年12月10日晚上近8時,當時她正在機上收餐具,被告利乙鋒(68歲)以普通話要求熱水,她回應說雙手拿茠F西,沒有第三隻手可以斟水,茬Q告稍候,被告卻突然用杯擲她,並在機上大吵大鬧,罵她沒職業操守。賴其後給了被告一杯熱茶,但被告繼續罵她。後來賴向上司應屭ぁ韝帠躟窗A警方於航班茬鬥嵷諿歲Q告。 利昨堅持不請律師,親自出庭自辯。當他宣誓作供時,沒有按照誓辭承諾會講真話,反而「爆肚」說:「我確認我無擲杯。」暫委裁判官詹俊祺直斥他「呢度唔係遊樂場」,被告隨後才按誓辭宣誓。 被告供稱患嚴重糖尿病,案發前曾四度向不同空姐索取熱水以供服藥,但等了20分鐘都仍未見熱水,其後他再向事主要水,對方茈L再等一會,但等了5分鐘仍沒送到。被告其後把水杯舉起,卻因手震而令杯跌到後面的座位。 被告質疑,事主聲稱被紅色杯擲中,但他當時手持的是啡色杯,並隨即從袋中拿出一隻杯擬呈作辯方證物,但該杯顏色是灰色,當裁判官看過該杯後,便說這並非國泰的杯,被告隨即回應說「係啊,只係相同顏色,我鬘X面買謘v。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押後至4月9日裁決。 【案件編號:TWCC3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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