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鐵香港段工程被揭發延誤超支近一年,由夏正民法官領導的獨立專家小組昨公布調查報告。報告揭露,作為直接監察港鐵的路政署犯下「4宗罪」,原來政府花費近8400萬元委聘的獨立顧問嘉科公司,早於2011年底已多次向路政署提出警示,表明高鐵可能不會如期2015年竣工,但路政署一直無行動跟進,反而過分相信港鐵版本,就延誤問題被「蒙在鼓堙v。報告批評港鐵項目管理有漏洞,但並無提及運輸及房屋局是否有人監管不力。
明報記者
報告提5建議 張炳良﹕商討跟進
運房局長張炳良表示,政府很重視夏正民報告,認為非常全面,會聯同路政署及與港鐵商討跟進報告提出的建議。港鐵則稱會詳細了解報告的調查結果及建議,並會邀請早前為港鐵董事會檢討高鐵項目的兩名獨立專家提供專業意見。
特首梁振英去年5月委任由夏正民法官領導的3人獨立專家小組,調查高鐵工程延誤事件,專家小組上月向特首呈交報告,政府昨公開報告內容。
報告首次披露,根據政府與港鐵協議,高鐵工程訂於2015年8月4日竣工,港鐵2009年曾尋求第三方顧問,獲回覆稱施工計劃是「極為緊迫」,若要如期達成,需有「異常高的生產率」。其後工程於2010年展開時已面臨極大挑戰,高鐵西九龍總站和總站連接隧道等4份合約已出現延誤。
2011年起署方接警示沒行動
報告揭露,港鐵在高鐵施工期間,連環出現多宗管理問題,包括港鐵無遵守與政府簽署高鐵《第二份委託協議》下的項目綜合管理系統,就高鐵制訂工程總綱計劃,監察竣工日期,亦沒有像其他大型工程般設立「施工管理辦公室」,發揮獨立監控職能等(見另稿)。
報告重點批評負責監察港鐵施工進度的路政署及轄下鐵路拓展處,指最少犯下「4宗罪」(見圖)。政府於2010年花費近8400萬元委任嘉科公司擔任高鐵獨立監察及核證顧問,協助政府監督港鐵,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顧問早於2011年12月起向路政署提出警示,指個別建造合約的延誤,可能危及高鐵竣工日期(overall completion date was seriously under threat)。嘉科於2013年7月更評估高鐵竣工日期可能要延遲11個月,但報告指無[象顯示署方有就此採取行動。
批沒就港鐵計劃作獨立判斷
報告又指出,路政署對港鐵的技術及管理能力「極具信心」,過分相信港鐵就高鐵工程的匯報及保證,沒有就港鐵的施工計劃、預測等作獨立判斷。報告形容,「由於欠缺按全面綜合並以整個項目為本的工程總綱計劃的匯報,政府(和其他各方)被蒙在鼓堙C小組認為,前文所載的溝通失效,令上述問題雪上加霜」。報告批評,路政署無充足準備扮演監察角色,亦無機制以港鐵表現欠佳為由介入項目。
不過,報告沒有交代問責對象,只用了較少篇幅交代運房局的監督角色,但提出5項建議,包括路政署要加強作為項目委託人的角色、設立正式回應機制、改善工程的進度匯報、提出設立政府監控制度,以及在工程推展出現問題時有補救及介入機制。
議員﹕等同縱容港鐵延誤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田北辰說,報告明顯揭示政府監管不力,但認為責任源頭在港鐵,批評港鐵欺上瞞下,令政府無法了解全局。他認為要繼續針對兩主要涉事者,即港鐵前行政總裁韋達誠及前工程總監周大滄,了解他們離開港鐵時,港鐵是否要「賠足錢」及曾否懲處等。
委員范國威表示,報告反映政府監督有缺失,因工程總綱計劃出問題,令政府無法監督各工程合約,又批評路政署收到顧問報告稱工程會延誤卻無跟進,是疏忽,等同縱容港鐵不斷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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