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議題:《查理周刊》受襲擊與言論自由之界限
˙學習單元﹕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今日香港、全球化
˙顧問教師﹕循道中學通識科主任 黃錦富
學習目標
◆知識
1. 了解法治精神的意義
2. 認識新聞自由的重要
3. 認識傳媒應有的角色
◆技能
1. 從不同向度衡量生活素質,考慮如何取捨,又或在各項因素之間找出平衡點
2. 反思新聞自由與尊重宗教,如何在法治精神的原則下取得平衡
3. 衡量政府的回應對於政府管治、維護法治精神及提升香港居民的社會政治參與的影響
◆態度及價值觀
1. 尊重法治
2. 重視新聞自由
3. 尊重多元文化和觀點
◆資料回應題
1.根據資料A,指出及解釋《查理周刊》襲擊事件反映哪些價值觀的衝突。
○思考方向:
(見表1)
2. 若要在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平衡,傳媒可擔當什麼角色?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解釋你的意見。
(見表2)
◆延伸回應題
3.「為了促進社會穩定,政府應立法禁止市民發表一些侮辱宗教的內容。」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這看法?
○參考論點:
●同意
?若傳媒刻意將某宗教問題放大,報道充斥煽情的意見,將損害該宗教尊嚴,令不同宗教關係惡化,引發宗教衝突,令社會不穩,甚至危害國家安全
?立法符合法治精神,保障不同宗教免受侮辱。如果市民認為傳媒惡意侮辱宗教,可以向法庭提出訴訟,減低訴諸暴力的危機
?有必要立法,傳媒良莠不齊,縱使社會上有推動業界自律的監察機構及守則,但缺乏法律約束力,多數只會以公開譴責的方式處理投訴,缺乏阻嚇力
●不同意
?立法不符合法治精神,由於「侮辱宗教」沒有清晰明確定義,若勉強立法,實有違法律條文必能清晰客觀界定犯罪行為這基本法治原則
?立法不符合法治精神,會削弱「第四權」,傳媒將無法有效監察有宗教背景的權勢人士,宗教界將可肆無忌憚地濫權,引發民怨,令社會不穩
?立法有損新聞自由,令傳媒報道時受制於法例,不敢發掘與宗教相關的問題,不敢為人民發聲,未能恰當地製造輿論
?言論自由是宗教自由的先決條件,由於法律並不清晰,尊重宗教與否可能依據當權者的宗教信仰,有關法律可能淪為當權者打壓異己的工具
?立法非必要,現有機制行之有效,例如香港報業評議會以公開譴責的方式處理違反專業守則之報章,應可收阻嚇之效
◆學習及答題指引,可於明報通識網下載:life.mingpao.com/htm/dl/20150122BZ.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