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海21日公布除夕夜外灘人踩人事件的調查報告,認定為對群眾性活動預防準備不足、現場管理不力、應對處置不當而引發的公共安全責任事件,指黃浦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建議處分11名黨政幹部,將黃浦區書記、區長、公安局長撤職,一副區長降級。
據新華社21日報道,21日,記者從權威部門獲悉,對於外灘擁擠踩踏事件的責任認定,記者從權威部門獲悉,黃浦區政府對事件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黃浦公安分局對事件發生負有直接管理責任,黃浦區旅遊局、黃浦區市政委、黃浦區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對事件發生負有管理責任,上海市公安局對事件發生負有指導監督管理責任。
黃浦區11官員受懲處
據悉,「12·31」外灘陳毅廣場擁擠踩踏事件調查報告建議,對包括黃浦區區委書記周偉、黃浦區區長彭崧在內的11名黨政幹部進行處分。其中,建議給予周偉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建議給予彭崧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建議給予黃浦區副區長、黃浦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周正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建議給予黃浦區區委常委、副區長吳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2014年12月31日夜間11時35分左右,上海外灘因人群擁擠,發生一起嚴重的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死者最小年齡12歲,最大37歲,另有49人受傷。遇難者中包括有復旦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高校學生。
報告指,有5大原因導致這事件發生:
一是對新年倒數活動變更風險未作評估。大量市民遊客認為外灘風景區仍會舉辦新年倒數活動,南京路商業街和黃浦江對岸的上海中心、東方明珠等舉辦的相關活動吸引市民遊客前來觀看,但黃浦區政府在新年倒數活動變更時,未對可能的人員聚集安全風險予以高度重視,沒進行評估,缺乏應有認知,致判斷失誤。
二是新年倒數活動變更信息宣傳嚴重不到位。新年倒數活動變更後,主辦單位應提前向社會充分告知活動信息。但直至去年12月30日,黃浦區旅遊局才對外正式發布新年倒數活動信息,對「外灘」與「外灘源」的區別沒特別提醒和廣泛宣傳,信息公告不及時、不到位、不充分。
三是預防準備嚴重缺失。黃浦公安分局未按照黃浦區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在編制的新年倒數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方案中,僅對外灘源新年倒數活動進行了安全評估,未對外灘風景區安全風險進行專門評估。黃浦公安分局僅會同黃浦區市政委等有關部門在外灘風景區及南京路沿線佈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輔助人員、100名武警,安保人員配置嚴重不足。
四是對人員流量變化未及時研判、預警,未發布提示。當晚8時至事發時,外灘風景區人員流量呈上升趨勢。黃浦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未嚴格落實上海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每半小時上報人員流量監測情況的工作要求,也未及時向黃浦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黃浦公安分局對各時段人員流量快速遞增的變動情況,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未報請黃浦區政府發布預警,控制事態發展。對上海市公安局多次提醒的形勢研判要求,未作響應。
五是應對處置不當。針對事發當晚持續增加的人員流量,在現場現有警力配備明顯不足的情況下,黃浦公安分局只對警力部署作了部分調整,沒有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一直未向黃浦區政府和上海市公安局報告,未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增援需求,也未落實上海市公安局相關指令,處置措施不當。上海市公安局對黃浦公安分局處置措施不當指導監督不到位。黃浦區政府未及時向市政府報送事件信息。
調查認定,對事件發生,黃浦區政府負有主要管理責任,黃浦公安分局負有直接管理責任,黃浦區市政委、黃浦區旅遊局及黃浦區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負有管理責任,上海市公安局負有指導監督管理責任。
調查報告同時提出5項整改建議,一是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大力增強紅線、底線意識;二是切實加強對大人流場所和活動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完善制度規定;三是切實加強監測預警,進一步提升突發事件防範能力;四是切實加強應急聯動,進一步強化應急處置能力;五是切實加強宣教培訓,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