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向警方索償的兩名市民,均在入稟狀附上網上片段作為證據,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有關片段雖可作為呈堂證供,但是否屬有力證據則有待商榷。因為要視乎拍攝角度和光線,辯方亦可能質疑片段曾被修剪,「唔係拎兩條片出蟈Nsure win」。他表示,一般而言,民事案的舉證要求較刑事案低,但動輒要花數年時間處理,律師費等開支有如「燒銀紙」。 律師:民事案動輒數年 律師費如燒銀紙 陸偉雄說,原訴一方可嘗試提供其他佐證,例如尋找目擊證人,原訴人亦可出庭作供接受辯方盤問。至於高達1000萬元的索償額是否過高,陸偉雄認為不能一概而論,例如要視乎原訴人的傷勢和身分,「普通人未必去到1000萬」。 原訴人劉文昌除了控告警務處長曾偉雄,同時亦把兩名在網上片段出現、但未知姓名的警員列為被告,陸偉雄稱,劉可要求警方提供該兩警的身分,惟對方有權拒絕。不過,即使劉最終未能得知該兩警姓甚名誰,但只要證明有警員曾經違規施襲,他仍能獲得警務處長賠償。不過,由於曾偉雄因代表警隊而成為被告,故最終只會由政府付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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