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旺角佔領區去年11月26日早上被警方清場後,當晚仍有大批市民聚集,警方其後採取行動驅散。日前首次有兩名男女入稟高院,指控當晚被警員非禮及毆打,包括被人猛力踢頭,以及捉住頭部撞向欄杆,要求警務處長曾偉雄及相關警員賠償,索償額各自高達1000萬元。入稟狀稱涉案警員如同向他們施行酷刑,是嚴重侵犯人權。 警:正了解事件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回應表示,警方現時正了解事件。兩名原訴人分別是劉文昌(譯音)及一名女學生,他們俱透過鄧耀榮律師行入稟索償,兩案排期於今年7月9日提訊。 兩原訴稱案發時「行人」身分 入稟狀指出,兩名原訴案發時都是「行人」身分,劉文昌於去年11月26日晚上11時10分至20分,途經旺角豉油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路期間,突然被數名警員無理襲擊。入稟狀附有由《大紀元時報》記者拍攝的片段,顯示劉當晚被多名警員制服在地上,其中一名身穿白色恤衫的男警用膝頭壓茈L的頭,另一名身穿藍色T恤的男警則出腳踢他的頭部,事後該男警迅速離開現場。入稟狀透露,劉當晚被警方拘留約兩小時後,才由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 女生稱遭男警扯頭髮非禮 入稟狀稱,另一名女學生於11月27日凌晨途經旺角區,先被一名女警指罵,其間遭一群警員襲擊,包括被男警非禮胸部,又遭該名指罵她的女警大力拉扯頭髮和身體、擰她的臉和及捉住她的下巴,更被對方拳打臉和頭部。女生隨後被警員強按地上,繼續被多名警員襲擊,之後更有女警拉她起身,把她的頭大力撞向路邊的欄杆。醫生事後替女生驗傷,發現她雙腳有瘀傷及紅腫,亦出現頭暈、頭痛及頸痛等徵狀,照X光後更證實她的脊柱前凸。 兩名原訴均認為警方的做法嚴重侵犯人權,等同施行酷刑,違反《人權法》、《基本法》,也不符合警方的法定權力,劉更指警方當晚將他拘留約兩小時等同非法禁錮。二人均要求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賠償,劉同時亦向襲擊他的兩名警員索償。入稟狀透露,劉要求賠償至少1000萬元,女生的索償額則可能達1000萬元。 【入稟編號:HCPI36、37/15】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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