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周五在北京東城法院開庭,這也是房祖名自去年8月14日被拘捕後,首次公開露面。 身著黑色上衣、藍色長褲的房祖名,臉色略顯蒼白憔悴。他在兩名法警押解下走進法庭,隨後在法警陪同下接受庭審。房祖名在聆聽起訴書時,神情坦然,臉看來尖了一些,人也顯得比以前瘦了一圈。 在審判員詢問詳細信息時,房祖名顯得十分緊張,屢次因說話不清而停頓。 他依次回答了名字陳祖名和曾用名房祖名、國籍、民族,被問到工作和職務時,房祖名停頓數秒,才交代是藝房紫的總經理。 隨後,他按照要求回答了北京和香港的具體住址,並表示在此之前沒有刑事犯罪紀錄。不過,在談到批捕日期時,房祖名一時緊張把12月22月說成了11月22日。 當審判員問他是否考慮清楚認罪將承擔的法律後果?房祖名小聲回答,「我考慮清楚了」。 「我考慮清楚了」 在法庭調查階段,房租名表示同意簡易程序,並主動認罪。 房祖名出庭受審時身穿便服,並沒有穿囚衣、戴手銬,被外界質疑是否享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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