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入境處於2013年6月起加強審查多次轉換僱主的外傭工作簽證申請,以了解外傭濫用提早終止合約轉換僱主(俗稱「跳工」)的情G。最新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接獲近4000宗懷疑「跳工」申請,經詳細審查後只拒絕其中268宗,約佔7%。有議員倡設外傭試用期,但保安局長黎棟國說問題複雜,或反而對僱主不利。 現時入境處會審查外傭一年內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次數及原因,判斷屬「跳工」與否。 黎棟國回覆立法會議員田北俊書面質詢時稱,入境處於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31日接獲約15.5萬宗外傭工作簽證申請,當中3,903宗懷疑是「跳工」,但經調查後只拒絕其中268宗,即約7%的申請,自願撤銷及未能跟進的申請分別有287宗及163宗。 黎棟國:試用期或不利僱主 黎棟國透露政府擬發出實務指引,加強規管介紹外傭的職介所。對於田北俊建議設試用期,黎指問題複雜,或對僱主不利,又指外傭可在試用期內隨時「跳工」,但僱主負責的旅費和簽證費等不會減少。 僱主協會憂「為啖氣」動輒炒人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認為政府提出的「跳工」懷疑個案較實際少,相關部門打擊未到位,「協會收到僱主查詢的外傭『跳工』數目並無減少」。他指協會經討論後反對設試工期,擔心此舉令僱主「為啖氣」而動輒解僱外傭。 國際家務工網絡亞洲統籌葉沛渝則促請入境處向懷疑「跳工」的外傭了解離職原因,確保「跳工」的指控公平,她亦反對設試工期,認為此舉增加外傭被剝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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