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衛香港運動」支持者去年7月13日在維園《城市論壇》節目期間,突然由觀眾席跑到台上並踏上主持人及嘉賓所用的圓^,高舉示威紙牌及叫喊口號。他昨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疰a罪成,求情指節目大談佔中,煽動他人犯罪,指一個人不守法會引起混亂,即被裁判官揶揄他也在引起混亂,終判罰款1000元及賠償4300元。 報稱任職玩具零售商的被告萬家強(56歲)昨沒有律師代表,自行出庭辯護。控方播放《城市論壇》當日的節目片段,並傳召主持人謝志峰出庭作證。謝志峰稱,當日介紹嘉賓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時,被告突然跳到圓^上展示紙牌及高叫口號,他曾要求被告離開圓^不果,終由警方介入,被告約1分鐘後離開圓^。布景組工作人員陳錦聰作證稱,當日於節目開始前曾確認該圓^完好無缺,事後發現圓^上有黑色腳印及刮痕,除了「市」字外,另外3個凸字均被損牷C 斥節目煽動佔中 官反指製造混亂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被告的腳曾粗暴地踐踏上圓^上的凸字,裁定被告一項刑事損壞罪成。被告求情稱,當日決定踏上圓^,是由於案發前一星期的《城市論壇》節目邀請了佔中的倡議人在節目上大談佔中,他認為這是公然煽動他人犯罪,又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一個人不守法會引起混亂」。裁判官立即打斷他:「就係你一人跳上^都引起好大混亂,係一個好明顯翵狺l。」但裁判官表示相信被告沒有惡意損壞該圓^,只是「用特殊方式表達非常意見」,判被告繳交罰款1000元,以及向節目製作單位港台賠償4300元維修費用。 「保衛香港」責謝志峰不應有立場 「保衛香港運動」成員下午到庭支持被告,並與坐在公眾席的謝志峰攀談。他們指摘謝志峰身為記者不應有立場,更有一名女成員向謝說「你囓蒆(諧音臘腸)留返整煲仔飯啦!」 【案件編號:ESCC36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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