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6日日公布,本身是中國民主建國會(簡稱民建)廣州委員會主委的廣州市政協原副主席潘勝燊,涉「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潘勝燊並非中共黨員,卻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名被中共紀委調查的民主黨派正廳級高官,但為何潘會因觸犯中共的紀律而被查呢?有官方學者解釋稱,十八大後加強反腐,中共紀委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民主黨派人士或者會成為「新常態」。明報記者
曾任與日立合資企業高層
由中共廣東紀委、廣東省監察廳主辦的「南粵清風網」6日日發出消息,指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隨後,中紀委監察部網站轉載消息時,增加了一句「經廣東省委批准」,並註明消息來自「廣東省紀委」。
潘勝燊生於1950年,是廣東興寧人。興寧是多名客家籍官員的故鄉,包括廣東原省長黃華華。潘長期在廣州電梯廠以及後來與日本日立合資的廣日集團內任職,2002年任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去年10月辭職。2007年,潘勝燊任廣州市政協副主席,去年6月請辭。潘勝燊在2011年6月出任民建廣州市委會主委。不過,有消息指潘早年曾是中共黨員,後來因工作需要才加入民建。有傳他今次受查,是涉嫌在與日方的合作中收受好處「出賣國家利益」。
雖然潘是民建成員,但官方報道其調查經中共廣東省委批准,並由中共廣東省紀委發布。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李拓對本報表示,從措辭上判斷,由中共紀委「雙規」(在規定時間和規定地點調查)了他。民建中央設有監督委員會,負責檢查該會紀律執行和監督成員履行職責。而中共的黨章並未提及對其他黨派成員的違紀處理。
李拓:民建黨紀也是廉潔
李拓說,官方消息所指潘的「違紀」應是違反了民建的黨紀,「他們的黨紀也是堅持廉潔奉公的」。他指出,中共紀委處理民主黨派的公務人員,法理基礎來自「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中共與民主黨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針」。
非中共黨員的官員涉貪下馬先例較少,2002年,無黨派山東省政協副主席潘廣田涉受賄被捕,後被判囚終身。公開報道中未提及他曾接受紀委調查。
「勿以為其他黨派就沒人管」
李拓說,中紀委處理民主黨派官員先例較少,是因掌握實際權力的多數都是中共黨員。但十八大後加強反腐,也包括對民主黨派的反腐,「這意味荈i入新常態,不要以為其他黨派的就沒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