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中紀委前日指,國家發改委辦公廳處長李行等人去年8月至9月以調研名義兩次赴甘肅、陝西、安徽、湖北4省共14天,其間除調研兩天外,其餘時間獲安排赴麥積山、兵馬俑、天柱山等名勝公款旅遊,住宿規格亦超標 。
經駐發改委紀檢組研究後決定對李行作黨內嚴重警告,對發改委辦公廳主任周曉飛誡勉談話,並責令相關官員退賠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