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周一公開審理黃萍等15人涉嫌非法採礦等一案,由於人數眾多、案情複雜,預計需時1個月審理。據了解,該案首被告52歲黃萍是香港人,目前為汕尾市城區榮泰實業有限公司股東、董事長。 香港媒體報道,起訴書顯示,2001年11月5日,黃萍與已經死亡的鄒小帛成立榮泰公司,並以此為依託,以被告人鄒少兵、楊麗芳等人為骨幹成員,提供作案工具、經費、報酬等,以商養黑;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採礦、妨害公務、強迫交易、騙取貸款、聚眾鬥毆、非法買賣槍支、彈藥、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偽造公司印章等違法犯罪活動,大肆斂財。 黃萍等人並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謀求保護傘,實現以黑護商的目的,在汕尾當地形成重大影響。 起訴書指,2005年黃萍、鄒小帛在未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就以榮泰公司名義出資在汕尾市城區霞洋村開設榮泰沙場,並先後聘請黃某等人駕駛沙船在汕尾海域採沙共計11.7萬立方米,造成價值415.8萬元人民幣的礦產資源破壞。至2012年6月21日,汕尾市公安局聯合漁業局等部門查處該沙場。 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分別指控黃萍等15名被告非法採礦罪;騙取貸款罪;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9項罪名,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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