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指是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金主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本名丁羽心),被控因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16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丁書苗被判監20年,並處罰金25億元(人民幣?下同),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 現年59歲的丁書苗,原名丁羽心。丁書苗案去年9月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04年至11年間,丁書苗為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獲取經營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的股權、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等,兩次為劉志軍「花錢辦事」。包括花4400萬元幫劉志軍為前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以及出資500萬元為劉買官,讓他獲提拔省委書記,但失敗被騙。 此外,丁還被控於09至10年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4000多萬元。丁書苗受審中當庭認罪,她說:「我和劉志軍認識10年間,劉幫助我掙了很多錢。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盡力去辦,花多少錢我都不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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