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年前國慶夜南丫島海難造成39人死亡,涉事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被控誤殺等41項控罪昨續審。控方傳召專門調查海上事故的專家作供,專家表示,雖然數據顯示南丫四號於撞船發生前曾經轉右,但無法確定該船轉向的目的,是為了避免碰撞。 專門調查海上事故的外籍專家John Hamilton Third昨供稱,根據南丫四號和海泰號於海難發生前的航[,他看不到兩船有意圖以安全距離互相駛離對方。他補充,案發前海泰號以24節的航速前進,故安全距離約為50米。 按規則南丫讓路海泰直航 Third續指出,兩船於相撞前曾出現「交叉相遇」局面,根據「國際海上避碰規則」,海泰號屬「直航船」,應保持原有的航速航向,南丫四號則屬「讓路船」,應採取避撞措施。但他強調,若兩船無法確定自己身處的情G,則應當作是「迎面相遇」處理,即兩船均須採取避撞措施。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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