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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亞視前執行董事盛品儒遭律師樓入稟追討服務費用逾185萬元,律師行指盛於兩年內聘用律師行服務,至今尚有逾半費用未付,要求盛從速「找數」。
原訴方蘇姜葉冼律師行,入稟指被告盛品儒於2012年2月至去年11月聘用原訴方的服務,共涉359.6萬元。盛支付174.5萬元後,尚欠185.1萬元未付。
【入稟編號:HCA25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