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地可11日加新社電)華裔學生林俊遭殺害與肢解案﹐檢察官周四作結案陳詞﹐他請求陪審團判被告馬格諾塔(Luka Rocco Magnotta)有罪。他說﹐被告在犯案前數月﹐已決定要殘害一條人命。
檢察官布錫萊勒(Louis Bouthillier)請求陪審團﹐裁定被告馬格諾塔一級謀殺與其他4項罪名成立。
32歲的馬格諾塔不認罪﹐他承認殺人﹐但以精神病為由尋求不承擔刑責。代表辯方的專家作證時說﹐馬格諾塔患有精神分裂症﹐殺人當晚精神病發作﹐脫離現實﹐無法分辨對錯。
檢察官則重申其看法﹐指罪案有計劃、有預謀。他引導陪審團審視證據﹐並爭辯說﹐馬格諾塔的行為表明﹐他在殺害林俊前、殺人過程中、以及犯案後﹐頭腦都清醒。
布錫萊勒說﹐馬格諾塔在2011年12月﹐向一份英國報章發出電郵﹐預示在6個月之內﹐將殺害一條人命。
他說﹐該則預告性電郵之後﹐便是綵排﹐那涉及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出現在所謂的謀殺視頻的開頭﹐該視頻後部分顯示林俊被肢解。
2012年5月19日﹐該名神秘男子搖搖晃晃﹐但未受傷害地離開馬格諾塔的柏文單位。
不到一周後﹐33歲的林俊﹐成為這段肢解實況視頻中出現的最後人物。該視頻在網上散播﹐標題為《一個神經病、一支雪叉》(One Lunatic , One Ice Pick)。
布錫萊勒指出﹕「他(林俊)也許是馬格諾塔先生最合適的受害者」﹐意指林俊在加拿大沒有親人。他告訴陪審團﹐馬格諾塔的行為並不脫離現實﹐他沒有怪異行為或自言自語。
罪案發生之後﹐馬格諾塔逃離加國﹐試圖向警方隱瞞證據及身分。
布錫萊勒說﹐在林俊被害後48小時﹐馬格諾塔清空他柏文單位的物品﹐包括兇器。他問道﹕「一個人不知對或錯﹐他怎會做這些事﹖」
法庭隨後休庭至周一﹐法官庫爾諾耶(Justice Guy Cournoyer)稱﹐他需要多點時間﹐準備向陪審團發出最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