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華聲在線報道,據中國老齡科研中心統計,在城市裏,中國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養小」的現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依靠父母為其支出部分甚至全部生活費。在江蘇、山東、杭州等地紛紛立法,禁止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然而,在湖南,一個即將步入而立之年、身體健全的男子,竟然請求法律援助,「父母不養我,我要告他們。」他的理由是:我沒能力,父母有能力,何樂而不為呢?
職業生涯只剩抱怨
本周三(27日)下午5時30分,湖南長沙岳麓山下的自卑亭前,記者見到了求助的男子。
「你叫我匡正軒或者匡嘉良吧,這是我自己取的,我就喜歡文藝點的名字。幾十年了,我一直不滿意父母給我取的名字。」
匡正軒今年29歲,2003年隨父母從老家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來到長沙。
在此之前,匡正軒經歷了小學輟學、學木工、在家無所事事。來到長沙後,他跟着父母賣苦力,因為幹不了重活作罷。
幹不了重活,那就學理髮吧,「那師傅總是故意刁難我,我學了半個月就走了。」
由於租住地在河西高校區,隨着鋪天蓋地的美術培訓班的興起,匡正軒終於找到了一份較為輕鬆的活兒——人像模特。
「當模特也很累的,一坐就是4、5個小時,而且不穩定,今天有明天就沒了。」在匡正軒的眼裏,每天55元到65元的工錢很低,「介紹我去做模特的中介也很黑,還要收5塊錢的中介費。」
家庭記憶只剩爭吵
在匡正軒的職業生涯裏,做得最長的工作是在某酒店當上菜員,「2008年6月到2009年6月,幹了一年,每個月八九百工資,包吃住。可我沒力氣幹活,老闆總說侮辱我的話,我受不了。」
「零碎的時間還去廣州、深圳打過工,玩具廠、製衣廠都幹過,可我在那裏總被人認作小偷,他們打我。」每每餓得半死回到長沙,他都自我總結:「我沒有能力。」
聊到這裏,匡正軒把話題轉到了求助,拋出困惑自己一個多月的問題:「我沒有能力,父母有能力,他們為什麼不能養我?」
原來,一個多月前,匡正軒被父親趕出了家門。「他不想養我就把我趕出來了,連我弟弟也跟着一起趕我。」匡正軒說,被趕出家門後,他流浪街頭,「撿廢品賣錢、打零工,這幾天又開始做模特了,55元到65元一天,不穩定。」
被趕出家門的背後,是父子之間深深的「恨」。「我以前存了3,000塊工資在他那兒,後來他給了我1,000塊,還剩2,000塊遲遲不還,只怕是賭博輸掉了。」
在匡正軒的記憶裏,父母之間、父子之間、兄弟之間,全是爭吵。父子二人矛盾最激烈的一次還動了菜刀。「今年大年初十,我們又吵架了,我爸拿菜刀砍了我,縫了17針。」他指着自己的右額說道。
他請記者隨其去找父親談談,「我有兩個請求,第一,你們能不能幫我找個律師,免費為我打官司,我要告我父母,告他們不養我;第二,我想要回我的2,000塊錢。」
鄰居﹕這種兒子要他何用
匡父的租屋位於岳麓漁場附近。晚上7時30分,記者找到了租屋的房東戴志高。「老匡趕工去了,暫時回不來,」戴志高指着對面一間沾滿油漬的卷閘門說:「他就住那間,房租每月200元。」
鄰居們見匡正軒來訪,都犯了嘀咕:「他回來幹嗎,又求着老匡養他嗎?30歲的人了不自立,夏天父母出去做事,他一個人坐在牀上玩手機、看書、睡覺,飯都不做,這種兒子要他何用。」
劉永助與老匡是老鄉,兩家的房子相隔百米,對老匡一家比較了解。「兩公婆來長沙十幾年,堂客有糖尿病,他自己沒什麼技術,單純賣苦力,每個月3,000塊錢左右的收入,兒子要他養,太沒血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