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青年10天內4次爆竊上水天平h的單位,第4次時被警員追截,主腦拒捕後逃走,向髮型屋買來外套換裝逃脫,惟同黨被捕後向警方供出地址,主腦同晚於家中被捕。主腦昨承認拒捕及3項爆竊,判囚3年2個月,「爆料」同黨等候戒毒所報告,押後判刑。 首被告吳子業(18歲)與次被告李世樑(23歲)早前各承認3項爆竊及拒捕罪,吳另承認藏毒罪。他們於今年2月19至28日,先後爆竊3個天祥樓及1個天賀樓單位。2月28日他們爆竊天賀樓一單位,取去近百件贓物後,在街上被警察截停。二人逃跑,吳未能逃脫;李則兩度掙脫警員糾纏後,躲於一髮型屋的廁所,他支付500元買來外套,換裝逃脫,惟同晚於家中被捕。法官游德康指李為案件主腦,若非二人被捕,相信將繼續犯案。 官:係咪想盡快出薇ㄦl友 吳有毒品案底,不止一次進出戒毒所,今次感化報告建議他接受兩年感化,包括18個月住宿戒毒療程。但吳的代表大律師表示,吳要求索取戒毒所報告。法官游德康此時質問被告,進入喜靈洲戒毒所服刑12個月,「係咪想盡快出薇ㄙ躞a朋友」,「你係咪想玩你條命,玩埋你阿媽條命」,最終押後至下月11日,等候報告再判刑。 【案件編號:DCCC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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