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報翻查政府憲報發現,屋宇署自今年3月起,屢屢向安裝超逾75厘米(約兩呎半)長晾衫架的私人屋苑,大舉發出清拆令。樓齡20年的土瓜灣嘉景花園共有逾200戶居民,同時收到清拆令,叫苦連天,過百戶更聲言拒絕清拆,不過,屋宇署表明堅持執法,若拒不清拆,將提出起訴。
有學者及裝修界人士估計,外牆裝有晾衫架的公私型住宅大約有100萬戶,當中約15萬戶安裝了過長晾衫架,涉嫌違例。
屋宇署嚴打私宅過長晾衫架之餘,房屋署又表明暫不會清拆公屋大部分的過長晾衫架。此外,屋宇署又表示,私宅發展商交樓時,統一安裝的過長晾衫架,將暫緩清拆,或僅會釘契,此舉惹來執法不一的批評(見另稿)。有裝修師傅估計,拆掉過長晾衫架及重新安裝合格晾衫架,很有可能要搭棚,花費動輒要5000元。
兩度刊憲促兩私樓清拆
記者發現,政府近月最少兩次刊憲,要求私樓清拆晾衣架,首次為今年3月下令大埔正發樓清拆過長晾衫架,4月再下令嘉景花園約一半住戶(逾200戶),須於兩個月內清拆過長晾衣架,有108個單位的業主不滿安排,拒絕清拆,駁稱有關晾衣架是於入伙時由發展商統一興建。
土瓜灣嘉景花園業主批不合理
嘉景花園業主朱先生表示,10年前二手購入單位時,已裝有晾衣架,並於7年前自行安裝新的晾衣架,他認為晾衣架質素仍十分理想,沒有結構安全問題。他說﹕「要我拆了晾衣架,全屋再找不到地方安裝,真是很不合理。」協助居民的土瓜灣區議員黃潤昌表示,根據居民的講法,晾衣架是由發展商統一興建,希望屋宇署容許他們合資聘請專業人士檢查,一旦確認晾衣架安全,可予保留。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該署顧問人員認為嘉景花園不同晾衣架的設計、置於外牆的位置和建造方式,都不盡相同,所以不能相信「由發展商統一興建」的講法。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如不遵從清拆令又無合理辯解,即屬犯罪,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
中文大學未來城市研究所副所長姚松炎表示,由1980年代中至2000年,安裝過長晾衫架十分盛行,保守估計有逾30萬個單位有安裝,當中一半若證實違規,便多達15萬個。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聯會會長陳國雄估計,單是私樓,估計裝有逾兩呎半違規晾衫架的住戶,超碼有大約15萬個。
測量師:倘通過檢查應准保留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表示,倘若全數清拆15萬個家庭的違規晾衫架,各戶要支付約5000元清拆及重裝費用,涉款高達7.5億元,影響不能說不大,政府應慎重處理。測量師學會高級副會長何鉅業表示,屋宇署大規模清拆晾衫架,反映當局政策改動,既非一貫政策而是改動政策,理應寬限,例如,若通過專業測量師檢查,證明晾衫架安全,便應容許保留,避免擾民,畢竟這是保障樓宇安全,並非僵化執行法例。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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