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圖)等人涉及的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高院更三審考量趙建銘主動繳回犯罪所得417萬多元,加上炒股獲利未超過1億元,16日從原審6年改判為4年,併科罰金2,500萬元;趙建銘父親趙玉柱,也因繳回犯罪所得,獲判3年8月,併科罰金2,500萬元。 趙父也輕判3年8月 同案被告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判刑4年、罰6,000萬元,前台開公司董事長蘇德建,因未買賣股票,判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纏訟8年、最高法院3次撤銷發回,主要原因在於歷審對趙建銘等人的犯罪所得認定不一。依證交法規定,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若超過1億元,須加重其刑,趙等人的犯罪金額應分開或合併計算,以及台開內線交易的股票價值如何計算,成為更三審科刑的重要考量。 台開案起因「三井宴」,2005年間,趙建銘2度受邀到三井日本料理與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吃飯,席間蘇德建「好康相報」,透露台開利多的內線消息,讓在場的人買賣股票大賺一筆。趙建銘回家後,把消息告訴父親趙玉柱,父子利用趙建銘母親簡水綿的帳戶,大量買進彰銀賣出的台開股票;趙建銘父子與游世一,聯手低買高賣,於台開股價上漲時脫手賺取高額暴利。2006年間,檢方將趙建銘等人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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