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5日加新社電)總理哈珀周五說﹐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要想大幅改革參議院﹐必須經過憲法修訂﹐徵得大多數省份同意﹐他唯有尊重法庭裁決﹐不再爭取參議院改革。
哈珀30多年來倡議民選參議院制度﹐看來他已放棄這個計劃﹐不再堅持保守黨其中一項核心競選政綱。
他說﹐最高法院說大幅改革參議院﹐就要修改憲法﹐絕大多數省府同意﹐他別無他法﹐只好放棄改革方案。
修改憲法、徵求各省同意﹐是政治風險高的做法﹐還會分化國人﹐哈珀不想踏出這一步。
他在安省基秦拿-滑鐵盧說﹕「我們知道各省在參議院改革一事沒有共識、在廢除參議院一事沒有共識﹐也沒有意願重開憲法﹐進行憲法談判。」談判那是維持現狀的決定﹐實際上沒有國民會支持這個現狀。
他說﹐法庭等於說﹐「基本上﹐我們暫時維持現狀﹐不談大幅改革、廢除參議院」。
哈珀說﹐法庭作出那樣的裁決﹐他個人感到失望﹐相信「大多數加拿大人也有同感」。不過﹐他的政府「尊重這個裁決」。
其實﹐最高法院沒有否定參議院改革﹐它有回應哈珀政府的個別問題﹐譬如限制參議員任期﹔建立「諮詢選拔」制度﹐選拔提名人。
8位法官一致裁定﹐哈珀想設定參議員任期﹐創建「諮詢選拔」程序﹐揀選提名人﹐但聯邦政府不能獨力而為。這類改革需要修訂憲法﹐有最少7個省、代表50%的人口批准。
法庭又裁定﹐聯邦政府要想廢除參議院﹐必須有全部10個省份同意。哈珀曾說﹐如果他的參議院改革計劃受挫﹐他會獨力行事。
聯邦政府計劃單方面推行參議院改革措施﹐多個省府反對﹐哈珀於是尋求最高法院意見。
法院說﹐參議院是聯邦政治契約的關鍵﹐不能隨便改動。
法院又裁定﹐參議院是加拿大基本政治機構其中一個﹐它是加拿大聯盟協議的核心。
法院指出﹐聯邦之父建立參議院﹐特意選擇任命制度﹐宗旨是獨立、不受政黨影響、客觀冷靜審視擬議法案﹐而又不會窒礙民選眾議院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