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昨向立法會提交為男士提供3天有薪侍產假的條例草案修訂,在職父親可在嬰兒出生前4星期、或出生後10周內,一次或分開3次申請放假,並可獲發五分之四薪酬,草案將交由內會審理。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指出,有關建議已考慮僱員利益、僱主承擔能力和參考私營機構目前做法,平衡雙方利益,認為隨茈輕銂懋|日益重視父親在家庭責任,期望能盡快落實新措施。 可分3次 獲4/5人工 張建宗表示,侍產假與產假形式類同,做法應盡量看齊,當局已進行研究和諮詢勞顧會意見,認為3天有薪侍產假安排切實可行。 另外,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和麥美娟等人,昨聯同數名工聯會成員到立法會請願,要求當局盡快通過草案。鄧家彪以過來人身分稱,他在太太產嬰時獲公司批准侍產假,協助照顧初生嬰兒,不單讓太太充分休息復元身體,更可讓自己與嬰兒有更多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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