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界養雞同業會不滿漁護署上月底容許正等待禽流感測試結果的內地活雞,運到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市場,與本地活雞一同存放,最終更因測試結果呈陽性,導致本地雞須一同被銷牷A日前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布署方的做法不合理及不合法,並要求法庭在署方有改善方案前,禁制內地活雞入口。法庭下周二審理申請。 下周二審 案件昨提訊時,法官表明初步認為司法覆核值得探討,但亦批評申請人一直知禁售令下周三(19日)屆滿,有閱報的人也知政府一直只說在研究問題,申請人卻延至兩日前才入稟,自行製造「迫切性」。 政府本月19日將恢復進口內地雞,時間緊迫,但法官指審理禁制令申請時,不可只考慮申請人、即本地雞農組織新界養雞同業會有限公司的利益,因禁制令一旦頒下,內地雞的批發商、零售商、運輸工和自僱人士等均會受影響,法庭要平衡各方看法,故下令申請人把禁制令相關法律文件交給他們,讓他們考慮是否派出法律代表;並要求申請人研究若最終司法覆核案被判敗訴,會否賠償上述有利害關係人士。 答辯人漁護署長一方指出,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將往內地研究相關問題,並於下周二宣布最新消息,屆時情G或有變;又指今次受感染的雞只停留在批發層面,沒流入零售市場,故情G不如申請人所指,對公眾的健康構成嚴重威脅,故將反對申請。法官將押後至本月18日審理,望雙方覓得更好的解決方法。 求改善前禁內地活雞 入稟狀指,內地的H7N9個案去年起持續增加,相關的病毒測試其實只需數小時,署方上月27日基於缺乏暫存地方,在未有測試結果前便准許內地活雞從文錦渡管制站運到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市場,增加兩地活雞交叉感染的風險,違反《基本法》第119條、促進漁農業發展等的法定責任。申請人要求法庭下令署方安排分開的批發市場存放內地活雞,或在禽流感測試完成前把中港活雞分開存放,並與內地部門商討減少每日進口雞數目,以增存放空間,同時求法庭在署方達成這些要求或訴訟完成前,頒令禁止內地活雞入口。 【入稟編號:HCAL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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