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居於東涌東堤灣畔的空姐,疑因不滿在家中工作約1年的印傭,未有好好管教女兒做功課及遲起牀等,先後掌摑、踢傷及扯印傭頭髮,印傭被打至流鼻血自行報警。空姐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成。她不服定罪,昨向高院提出上訴,指印傭的供辭有多處矛盾,法官押後裁決。
案發時38歲的上訴人林振香任職空中服務員,當時與7歲女兒及27歲的事主Nur Inayah同住。林於2012年9月17日,不滿事主教女兒做功課時女兒做得慢,分別打事主左臂及摑傷其右臉;4日後即同月21日,又疑因事主遲起牀和煲奶的溫度不對,一邊扯事主頭髮、一邊踢傷其腰部,並再次掌摑事主,事主被打至流鼻血,自行報警求助。林早前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罰款1.6萬元及賠償2000元。
指描述受襲經過與驗傷報告有分歧
林一方指事主原審作供時描述的受襲經過,與驗傷報告所述的有嚴重分歧,反映事主不可信;又指林因工作關係經常外勤,需把女兒交由事主照顧,故應不敢向事主施襲,加上林無案底,犯罪傾向較低。
【案件編號:HCMA3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