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1994年制定《大亞灣核電站應變計劃》,作為核事故發生時的應變指引。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標準,香港成立了兩個「緊急應變計劃區」(見附圖)﹕
應急區1(20公里):
大亞灣核電站方圓20公里範圍內(區內香港陸地只有平洲)採取煙羽防護措施,降低飄散的煙羽輻照(radioactive plume)對人體的影響,包括﹕
•撤離(平洲居民和遊客,以及大鵬灣水域的船)
•屏蔽(在輻射煙羽途經時留在室內,關閉所有門窗等)
•服用「甲狀腺封閉劑」(有效阻隔甲狀腺吸收放射性碘,減低患甲狀腺癌風險)
應急區2(85公里,即覆蓋全港):
全港實施飲食防護措施,政府監控核電站周邊地區進口、本地生產或供應的糧食、禽畜和食水。某些食品如戶外種植的葉菜和水果,特別易受放射性微塵(radioactive fallout)污染。
2011年福島核事故後,在距核電站40公里外的泥土驗出輻射物超標。城大核子工程講座教授胡仲豪促請港府檢討僅疏散大亞灣核電站周邊20公里居民是否足夠。若把疏散範圍擴至40公里,新界多區如沙頭角、粉嶺、大埔、馬鞍山及西貢等便納入,人口以數十萬計,須重新評估所涉資源及人手。
■多層思考
1. 根據資料,指出內地核電廠的4個安全隱憂。
2. 參考資料並就你所知,分析香港提高運用核電比例的利弊。
3. 福島核事故後,「去核」成為國際潮流,為何不少國家或地區仍大力發展核能?
相關概念
監管(monitoring)
核安全(nuclear safety)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參考資料
大亞灣應變計劃﹕dbcp.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