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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香港移民夫婦被指在2008年從香港將一名菲傭以旅遊簽證帶到加拿大,被控販運人口等共5項罪名,其中丈夫柯耀昆最後被判販運人口、非法僱用外國公民、在申請簽證時提供失實陳述等3項罪名成立,而妻子禤藹玲被控的兩項罪名,則獲判無罪。柯成為加國移民法下的販賣人口罪被判罪成的首例,被判入獄18個月,他並已提出上訴,正保釋候審。上訴案料於4月開庭。同時,柯還要面對菲傭的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