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19日加新社電)加拿大最高法院周四裁定﹐如果警員牽涉有人死亡或重傷事件﹐填寫辦案紀錄前不可洽詢律師﹐以防案情筆記有失公允。兩名患精神病男子早前被警員開槍擊斃﹐他們的家人歡迎法庭最新的裁決。
最高法院裁定﹐律師介入是對記錄程序透明度和公眾信任的「詛咒」。法院駁回警方的論點﹐他們辯稱警員填寫案情筆記前﹐應可與律師對話。
法官莫達維爾(Justice Michael Moldaver)為多數意見撰寫判詞時寫道﹕「撰寫筆記前容許諮詢律師存在風險﹐因為筆記的重點﹐會由警員的公眾責任﹐轉移到其自身的私人利益﹐來證明發生的事合理。
「這種轉移不符合警員的責任。」
2009年6月發生的兩宗獨立事故中﹐59歲的明蒂(Doug Minty)和30歲的謝弗(Levi Schaeffer)﹐分別被安省省警射殺。兩人的家人花了4年時間﹐反對律師核准筆記的事宜。
明蒂的母親、86歲的伊夫林(Evelyn Minty﹐圖)強忍淚水說﹐這是漫長和艱難的抗爭﹐但是值得。伊夫林說﹕「它幫助其他家庭﹐令警方為他們的行為更加問責。」
謝弗的母親魯思(Ruth)說﹐裁決是必須的一步﹐確保行使特別權力的公僕問責。
最高法院的6對3裁決﹐澄清監管安省特別調查組的規則。那是一個獨立機構﹐負責調查涉及警員的死亡或嚴重受傷事故。
3名持異議的法官辯稱﹐每個人都應該有權諮詢律師意見。
前特別調查組總監斯科特(Ian Scott)﹐公開譴責律師審閱警員筆記的做法﹐稱那令筆記不再可信。
斯科特說﹐最高法院的裁決﹐會加強公眾對警察監察組織的信任﹐也增強組織行使職責的能力。
斯科特說﹕「我希望下一步是﹐目擊事件的警員﹐毋須律師在場﹐向特別調查組調查員落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