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規定黨員、幹部去世後一般不開追悼會,並應帶頭採取骨灰存放、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節地葬法,積極參與骨灰撒散、海葬或者深埋、不留墳頭,並鼓勵黨員、幹部去世後捐獻器官或遺體。 新華網刊出的《意見》指出,近年來,一些喪葬陋俗死灰復燃,封建迷信活動重新活躍,少數黨員、幹部甚至個別領導幹部利用喪事活動大操大辦、藉機斂財,熱衷風水迷信,修建豪華墓地,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 《意見》要求黨員、幹部應當帶頭文明治喪,簡辦喪事。嚴禁在喪事活動中大操大辦、鋪張浪費,嚴禁藉機收斂錢財。 在暫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土葬改革區,黨員、幹部去世後遺體應當在公墓內集中安葬,不得亂埋亂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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