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官方近日發布今年2月被捕的廣州異見人士劉遠東(圖)的起訴書,除此前的「虛報註冊資本罪」外,突然增加了一項指他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直指劉今年初在《南方周末》新年獻詞事件爆發時,曾經前往南方報業集團門口舉牌演講的行為。 劉遠東2月被捕 前日添一罪 劉遠東是廣州異見人士,除南周事件外,他還於今年2月上街舉牌抗議朝鮮(北韓)核試驗,並於那次活動中被拘捕。劉的律師劉正清對本報表示,劉遠東自被捕後罪名一直都是「虛報註冊資本」,直至前日他收到檢方起訴書,才突然多出一個罪名。 起訴書指劉遠東於1月7日至9日在南方報社門口舉牌、演講,吸引大批圍觀群眾,最多時達數百人,阻礙民警執法,擾亂社會秩序,又指其1月7日晚糾集他人參加非法集會。起訴書建議對劉數罪併罰。 律師指整治街頭運動先兆 一直關注事件的律師吳魁明表示,一直以來廣州的街頭運動頗有影響,運動先驅郭飛雄等人今年陸續被捕,當局如今突然在劉案加入新罪名,可能藉此開一個先例,整治街頭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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