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因丈夫做生意家庭條件優越,東莞塘廈鎮一名「家庭主婦」嗜賭成癮,僅在澳門一次就輸掉400多萬元,而其從2011年下半年起,開始連賭幾天幾夜,並四處借高利貸,一年期間,該「家庭主婦」被他人起訴民間借貸案件多達25宗,總金額超670萬元。 經法官到社區居委會等調查,趙某梅只是一名家庭婦女,但其丈夫經營生意,家庭條件較為優越。被問及作為一名家庭主婦怎需借如此巨款,趙某梅表示其從2001年開始賭博,後來在別人的帶領下到澳門去賭,其中一次就輸了400多萬元。 多年來其深陷賭博不能自拔,為了賭錢常向親戚朋友借錢,從2011年下半年起開始連賭幾天幾夜不睡覺,並四處向放高利貸的人借錢,到後來借了多少錢都不記得了。而借錢給趙某梅的放高利貸的人,他們本身也參與賭博,又由於國家查處放高利貸行為,他們本身都已經「跑路」,借出去的錢大多由其配偶來向法院申請執行,加上除了常見的「借條」無其他憑證,在司法實踐中很難認定,給法院審判工作帶來不少難題,同時還容易造成「執行難」。 東莞市第三法院發佈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分析報告,據統計,該院自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12日累計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4464宗,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涉案金額也呈逐年增長趨勢。據了解,2013年截至目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立案標的金額已達9.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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