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楊小坑村代表、綽號「跛榮」的江湖猛人沈建榮,與其妻在4年間清洗逾1,285萬元黑錢,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4項洗黑錢罪成,夫婦昨分別被判囚5年及緩刑。法官宣判後特別指出,在案中曾協助沈建榮處理樓契事宜、兼擔任辯方證人的陳姓執業律師,有行使虛假文件之嫌,指令控方交律政司跟進調查。 洗黑錢共千萬 妻緩刑 被告沈建榮(51歲)為黑幫新義安頭目,另有綽號「屯門之虎」。他與妻子黎綺琴(49歲)被裁定於2006年4月至2011年10月洗黑錢,其妻只涉及當中約120萬元。昨日有近30名被告親友到庭支持,大部分身穿黑衣,公眾席「爆滿」。沈建榮聞判表情冷靜,離開犯人欄前展露笑容向親友揮手道別,其妻則淚流披面,不斷叮囑沈要「食堐情v。 法官指出,案件超時審訊逾20天,沈建榮犯案時間長,犯案手法非常嚴重,包括串謀執業律師行使虛假文書,並把文件於土地註冊處登記,誤導市民。黎綺琴的角色則較被動,相信是受丈夫過分影響,故判處監禁20個月、緩刑30個月。 律師疑行使虛假文件 法官又指出,被告在案中曾利用虛假丁屋樓契,騙去銀行150萬元按揭貸款,構成部分涉案「黑錢」。該文件是由律師陳鑑清製作,甚至能肯定主意是來自陳。 據悉,陳鑑清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時,法官曾作警告,但他仍堅持繼續作供,最終在庭上透露了懷疑可將其入罪的證供,法官已指令控方將相關法庭謄本轉交律政司跟進。 【案件編號:DCCC1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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