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8000萬中共黨員,數百萬幹部,甚至中共7個政治局常委,相信誰也說不出根據什麼法例把劉霞軟禁在家,不讓她外出,禁止其他人與她接觸。究竟怕她什麼呢?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妻子劉霞,自丈夫被捕後就受到嚴密監視,到2010年劉曉波獲獎消息公布後,她更一直被軟禁在家,至今超過3年。她每星期只可在監控人員的監視下,到超級市場購買日用品,在監控下與媽媽通電話,除了直系親屬,不能與其他人接觸,每天只能看書、看電視。
禁與外人接觸 弟弟被控詐騙
上星期,路透社引述劉霞律師莫少平說,劉霞今年8月寫信給他,說自己在弟弟劉暉被控詐騙受審時「快瘋了,接近精神崩潰邊緣」。年初,幾名維權人士及外國記者突破層層封鎖線,成功走進劉霞家,看到她驚惶失措但又興奮雀躍的樣子,然後壓低聲線說話,未幾,又如驚弓之鳥的催促友人及記者趕在看守人員發現前盡快離開。她那種見到外人後歇斯底里的驚恐反應,委實令人難受。
十多年前,我兩度到訪北京翠微路的劉家舊宅,訪問劉霞。當時劉曉波第二度被捕,在那個顯得陰暗、四周全是書櫃的客廳堙A聽她陰聲細氣述說西藏旅行的見聞、談文學。她很瘦,不是很健談,說話像江南女子般溫婉,且不停抽煙,當談到跟劉曉波相識相知時,總是笑容靦X,甜蜜而滿足。這樣一個溫和而酷愛文學藝術的女子,為什麼就非要逼瘋她不可呢?
劉霞友人曾金燕,也是人權鬥士胡佳的妻子,在博客轉達劉霞的三大要求,其實也是非常卑微的訴求。
(1)要求自由看醫生的權利。劉霞因丈夫及弟弟入獄,加上長期被孤立軟禁,精神狀G急劇惡化,但又擔憂被官方的醫生送入精神病醫院,一直拒絕在警察陪同下就醫。
(2)要求與劉曉波相互閱讀對方的信件的權利。
(3)要求工作及獲得經濟收入的權利。劉霞以往靠經商的弟弟劉暉的經濟支持生活,但劉暉今年1月被指控詐騙罪,判監11年,不僅切斷了劉霞的經濟來源,還因此賠上大量金錢,使家人陷入困境,她希望獲得經濟收入,以支持家庭尤其是侄兒的上學開支。
軟禁屬違憲 更多人被囚黑獄
一個羸弱溫婉的女士,既沒觸犯任何法律,當局憑什麼長年累月的禁錮她呢?
中國憲法第37條保障任何中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長年軟禁劉霞在家,不就是嚴重的違憲行為嗎?
中國刑法第245條也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2條則指出,「隱匿、珣顝峈怮D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些看守人員(很多都不是公安,不具執法權)未有任何法庭搜查令,擅闖劉家,相關人員還阻撓劉氏夫婦通信,不都是公然的違法行為嗎?
劉霞如此遭罪,難道就因為她嫁給了一個在國際社會廣受尊重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在中國,像劉霞那樣被非法拘禁、軟禁的不知凡幾,而且劉霞的情G已算好了,畢竟她較受關注,很多平民賤如草芥,被囚在「黑監獄」(各地政府在北京設立的截訪地方)、「法律學習班」(用來扣留訪民,逼他們背誦不許私自上訪的文件)的訪民,就有不少被打傷打殘強姦甚至虐死。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崛起成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不斷強調要依憲治國依法執行的中共,到頭來,一個劉霞案、萬千的訪民被囚案就揭穿其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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